更新时间:2022.04.1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在现实生活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会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农村经济集体,而有些村干部会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1、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的安置补助费以及一定的青苗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
农村土地确权变更,申请人到国土资源部门或者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资料。然后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所放样等程序后完
农村土地确权能改名。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应当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一般来说,如果退休工的户口性质是“非农业”的,是不能参与农村集体的土地分配及拆迁安置的,如果是农业的户口性质,就是可以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
根据第31条条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当然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各地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