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是: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要件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的犯罪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的规定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判处。
本罪的犯罪形态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丢失枪支的意图;本罪的过错形式是过失,其原因是行为人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本罪的过错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仅源于疏忽,更源于放纵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性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