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
拆迁补偿款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订立房屋拆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签订应当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经撤销后自始无效。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
企业征收是非住宅征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就是企业征收,像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商业服务用房、工厂等等都是; 而如果住宅也办理了营业执照用于经营,也可以参照企业征收,概括来说就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征收就是企业征收。
拆迁期限指拆迁人实施拆迁的时间期限,超过该期限的则不得继续进行拆迁作业。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被拆迁人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给予补偿,并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属于居民居住用房。拆迁房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未满五年具有部分产权,已满五年取得完整产权。
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国家拆迁由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规定,其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
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