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
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申请复核或申诉。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所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救济的方式不能是复议。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
可以。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或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有: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属于该复议机关管辖的范围等。
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下达一般是在立案后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延长1个月。如有复议中止,则分情况而论,具体可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41、42条的相关规定。如对复议决定
交给商标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的名称;以及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