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
依据《婚姻法》第10条,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重婚会涉及两个法律的适用问题,刑法和民法对重婚都有规定,但适用规则不同,在婚姻法中,由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婚姻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法律上的重婚。在刑法中,已经结婚的一方即使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首先需要说明,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
重婚是无效婚姻,重婚的,还会构成重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冒名顶替的婚姻一般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即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因而该婚姻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冒名顶替结婚,一般涉及到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
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骗婚不能认定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骗婚除非存在上述情形,否则不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是一方被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骗婚显然也不属于这种情形
胁迫婚姻有效,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无效婚姻具有溯及力。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适用本法
骗婚并不会必然导致结婚无效。法定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受胁迫结婚和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骗婚原则上是不属于无效婚姻范围的,因此无法申请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因此一般应当认为骗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