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抗的内容不同;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对抗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没有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已经发生,但由于某种原因被消灭。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内容体现在对方虽有请求权,但有权根据抗辩权拒绝付款;2、当事人是否需要自行主张是不同的:在诉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1、先履行抗辩,要求必须有先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没有规定先后履行的顺序,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按抗辩权,是指先一方提供证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 2、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所享有的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抗辩权进行分类,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中的一种。
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功能的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主张的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 1.先履行抗辩,要求是必须要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
狭义的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有二: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狭义的抗辩又称为否认权,是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有效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是: 1.功能不同。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在于以下的几点: 1、概念不同 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