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以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具体如下: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一般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
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情形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
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服行政强制措施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服行政许可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以及不服行政确权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等。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起诉的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提起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对其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