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一审公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一审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
刑事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具有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形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诉讼一审的年限首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延期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事一审审限一般为6个月。民事一审程序可以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二者的审限也有所不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一般一审案件从收到起诉书起到最后的判决,审理期限可以有十七个月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收案立案进行审查是需要七天的时间。对于一审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例外。如果是在审判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人民法院一审公诉案件的审限一般是受理后的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需延长的,则要请最高院予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八条第一、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看情况。刑事一审审理期限有四种,一是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二是自诉案件,因在六个月内审理;三是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四是速裁程序,十日以内审结。
刑事案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死刑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