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非法集资名词解释:通常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在不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前提下,向出资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且承诺有高的利息回报,其承诺的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外,也有包括实物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该行为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适用假释必须符合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
我国的刑法对犯罪中止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犯罪中止一般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出现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的中止犯没有对受害者造成损害的,那么法院会考虑免除其处罚。造成了受害者损害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起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其中包括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追求的结果发生之前。
犯罪预备,是指在实施犯罪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如:准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一种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法人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法人的名词解释是:法人能够独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应有的义务的一种组织,其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一种地位,法人的成员的死亡、退出等并不会影响法人的存续
非法拘禁罪的解释: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致人重伤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具有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或者捆绑、殴打被拘禁人等情形的,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