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同一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根据继承人的数量等量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顺序是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房屋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时,必须依法处理。有遗嘱的情况下,按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遗产分配比例是平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不能劳动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扶养责任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分得更多。有能力、有条件赡养又没有赡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比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
法定继承中,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形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进行适当的照顾。
继承顺序为: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分割原则包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物尽其用原则。
房屋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如下:有遗嘱的,遗嘱上的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没有遗嘱的,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