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清算方案是指公司终止解散时由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清算方案作为指导清算组开展工作的计划性文件,必须具备合法、完整、及时、准确和便于操作等特性。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具体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通过设置股权以确认投资者在企业中地位、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可以依据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资本的多少十字不同的股权以吸引投资者投资。若配置不当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的大股东若不同意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若其他股东的股权大于其拥有的股权的,仍然可以进行清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公司终止股东有义务组织清算。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的,可以起诉债权,直接受偿,可以起诉清理所得财产。公司终止但未设立清算组织的,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公司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公司债权。但是,股东可以作为被告,
公司清算时未出资股东需要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资产包括股东出资以及公司营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以及负债,股东对其认缴或者认购的股份,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清算的时候,补
公司解散清算组的成员经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可以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
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内容规定在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
股东增持意味着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继续买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数量。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内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控股股东出现增持时,表示上市公司内部中长期看好股价上涨,通常这样的情况会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价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投资者
股东可以不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进行清算。根据《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也
小股东不可以阻止公司清算。股东的清算义务不仅是一种程序性的义务,而且是一种实体上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不仅要成立清算组织来进行清算,而且要提交有关财务帐册以便清算事务的真正能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