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成立清算组之前是不需要开股东会的,但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开股东会的,则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成立清算组不需要开股东会,法律没有这种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如果对此有规定的,则需要遵从公司章程的规定。清算组是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关系进行清理和处分,以此消除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公司的法人地位归于消亡的程序。 根据引起清算的原因,及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执行清算应首先成立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停止生产经营,所有资产包括生产工具、工厂、办公室和物业,在短时间内出售,变回现金,按顺序偿还未付债务,然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公司清算分为自动清算和强制清算。自动清算是公司股东主动自愿清算,出售资产,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
公司法人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的概念是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监事的概念是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清算组备案指公司解散时依法成立否则公司解散事务的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权利: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清算组要由全体股东组成,若有限公司由50名股东组成,则50名股东都是清算组的成员,这不具有现实意义甚至是可操作性;同时,公司若是在股东的决议通过下解散的,作为不同意解散的股东,不愿意也不可能配合成为清算组的成员,则公司的清算组就无法构成,公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解散清算组可以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
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必须是全体股东。一部分股东也可以。因为规模大的公司,股东会有很多个,全体股东不具有可行性。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等。
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