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
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具体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具体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主要包括: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开听证会的用处是如果申辩理由成立,可以撤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它赋予当事人的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机会。提出自己主张的场合,行使公平权利的时刻,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行政处罚的流程: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先予以立案受理;然后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最后依法执行或者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会的条件: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