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4
滥伐林木罪认定的方法如下:1、犯罪性质:滥伐是指,行为人已经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没有根据采伐证规定的,任意采伐的行为;2、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如果行为人明知林木的权属不清,在争议没解决前,就擅自砍伐林木,并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 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
滥伐林木罪的追诉标准的规定: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追诉时限为五年;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追诉时限是十年。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
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对于构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属于故意犯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有。 1、行为人乱砍滥伐树木,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都是明知道不该乱砍乱伐还是进行的。 2、行为人违法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如果行为人砍伐的
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在林区,盗伐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1立方米至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的,为数量较大,应立案追诉。
构成滥伐林木罪要件是: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明知滥伐树木会产生危害结果,故意实施滥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