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如果为了保障实现债权人的债权,需要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其提供担保,并依法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欠款是需要找法人的,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提供担保的如果是债务人自身,则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如果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则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不是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需要告知债务人。
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
担保人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人与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 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实际控制人可以有一个或者多个。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但实际控制人并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法的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