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诈骗同时招摇撞骗的,如果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时,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时,则按招摇撞骗的规定处罚。
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是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1、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2、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嫌疑
聚众斗殴罪,指的是以报复他人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应该支持的答复中对聚众斗殴罪做出了司法解释。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
司法解释: 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2、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
集资诈骗司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
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列出的具体的诈骗行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诈骗以及利用“钓鱼网站”链接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