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担保超过六个月,如果未超过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大额的借条不一定需要担保人担保。如果债权人为保障实现其债权,提出需要担保的,则需要担保人进行担保;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提供担保的,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担保人可以二次担保。即使处在第一次担保期限内,只要自身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可以再次进行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3、同一
担保人不可以中途撤销担保。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或者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担保人一般是不能申请撤回担保的。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具体如下: 1、第三人实施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
可以几个人担保的,但是他们要有能力偿还你所欠下的债务的能力。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