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7
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对债权人违约金的支付、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金的支付等,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有:债务人需要对让与人履行债务,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被取代为债权人; 2、让与人对其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债权时,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担保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为法律地位的改变,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如果是全部债务转让,则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部分债务转让,则第三人为新增的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债务免除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则免除行为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如果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则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被终止。
债务免除的后果有: 1、使债务消灭; 2、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3、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
债务转让后有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向受让人行使其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第三人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3、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