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例,是十分合理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采用这种处罚原则符合想象竞合犯本身既区别于一罪,又区别于数罪的独特本质这个内在之“理”。
犯罪对象的概念是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如强奸罪侵犯的犯罪对象是女性。犯罪对象的主要特征,是对犯罪对象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研究犯罪对象的特征,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犯罪对象、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犯罪对象的概念是:犯罪对象是指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如强奸罪侵犯的犯罪对象是女性。犯罪对象的主要特征,是对犯罪对象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研究犯罪对象的特征,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犯罪对象、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
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 1、在性质上,想象竞合犯是实质的一罪,牵连犯是实质的数罪; 2、主观上,想象竞合犯的数个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而牵连犯的数个罪过都只能是故意; 3、客观方面,想象竞合犯实施的是一个犯罪行为,而牵连犯实施的
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区别是,想象竞合犯是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形态; 2、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后者本身是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不需要以犯罪行为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且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按照从一重处罚,是考虑到数行为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数行为可以当作
犯罪对象的概念是侵害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行为方式等的改变,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进而阻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对社会造成危害。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