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大体相同,需提交载明相关信息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
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举证期限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所谓举证期限,是指法律上设定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期限。
申请拆迁行政复议: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必须公平公正。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
在六十日内,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该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来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口头申请的,则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内容。
当事人不服下列事项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不服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强拆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在60日内。《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
被强拆后的行政复议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