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该法律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认定为具备破产条件。 二、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也已经届满以及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可以认定为缺乏清偿能力。 三、债务人的
没有自动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论: (1)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2)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
[刑法条文]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伪造发票而持有,数量大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
下面是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回答,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
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部分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高利润,通过偷逃税款来降低成本,于是就通过从地下市场购买假发票来虚列
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
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中都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在《刑法》中,规定了本罪的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伪造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持有,并且涉及数量较大的,依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持有伪造发票罪,同时符合下面几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第三,嫌疑人身患严重疾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伪造的发票仍然持有,并且持有数量较大的,就构成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又侵犯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