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即可变更,在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样的变更是无效的。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合同。合同需遵循意义自治的原则,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变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通知工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者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立即通知解除
以下情况下劳动合同可延长: 1、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其他情况。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以下6种情况的,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分别是: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
已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可以与依法设立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