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被申请
交通违章后,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口头申请;如果当事人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等重要的内容。但是当事人需要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申诉和复议的区别: 1、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方面存在不同。行政复议已经被严格、明确规定,形成了法定程序,行政申诉程序没有同意和明确。 2、审查处理对象和救济范围存在差异。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受案范围。行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六十日。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行政相对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