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 1、时间性,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 2、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 3、有效性,必须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转化型抢劫罪中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是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不能机械地以抢劫罪是行为犯作为判定转化型抢劫罪既遂、未遂的基准。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只能基于法条拟制规定的属性,依照转化罪即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去认定。
抢劫致人死亡、重伤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
多次抢劫是抢劫罪情节加重犯。司法实务中,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数额的认定,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抢劫罪的数额认定是,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认定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
抢劫特定财物的,同样构成抢劫罪,应当按照抢劫罪的处罚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入室抢劫这样认定: 1、入户具有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 2、必须是入“户”进行抢劫。“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而不是工作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 3、抢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抢劫罪的转化犯成立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可以转化为抢劫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了枪支出不影响对此情形的认定。在抢劫罪的规定中,持枪抢劫也是抢劫罪的一个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