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索要三倍赔偿。 (二)名为降价实则加价,消费者有权索要惩罚性赔偿。 (三)所购食品未标注注意事项,受到损害也可主张赔偿。 消费者索赔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中还
应当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拒绝承担责任或者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的经济权益应从以下方面来保障: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 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 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主体是: 1、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经营者,是指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组织或法人;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才是可以的。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专门的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社会的责任,其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具体条文包括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我国的公益诉讼暂分为两种,即环境公益诉讼与消费公益诉讼。而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则以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标志。该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