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房产继承顺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享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及其继承人的顺序依次如下: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
外祖父母一般认定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
转继承是有法定顺序的限制要求的。转继承的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适当给与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等。
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会涉及到一个继承顺序的问题,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