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民间借贷利息再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内约定的,就是有效的。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签空白借款合同的胜诉方式: 1、依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是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合同可撤销情形签订的空白条款,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如果该借款合同存在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内容违法等合同无效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
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只要不超过法定的限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由于口头约定很难取证,如果对方承认,就可以索要利息;如果对方不承认,可能就索要不到利息。如果有录音或者录像等材料作为证据,证实当时借贷双方确实对约定的利息达成一致意见,法院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变更合同,重新约定利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却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对于这种主张不会支持。
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应把利息写清楚,民间借贷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内约定的,就是有效的。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
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有效的,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范围,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根据《民法总则》的意思自治原则,个人借款中有约定利息的,从其约定,但前提是在不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年利率24%不超36%的部分视为自然债务,未支付的不具有法律强制支付的效力,已经支付的也合法有效
当事人需要依法约定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具体的利率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借款的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也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
约定的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具体的利率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