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受害人被骗校园贷的,借贷资金属于非法资金,受害者可以不归还,但是应当上缴。犯罪分子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校园套路贷,报警后公安机关不受理的,报案人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与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
非法“校园贷”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非法放贷人一般诱骗在校生签订金额不实的借条或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会进行大幅虚增,并伪造资金银行“流水”,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要件构成,以诈骗罪追刑。
高利贷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骗同学校园贷是属于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校园贷的行为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具有以下要件则会被认定为犯罪: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有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主观为直接故意。
1、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2、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