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该比例各地有差异)。补缴系数起点为 1. 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已经废止,现行有效法规是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文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时间,具体取决于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的约定。在车辆修理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
用人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没有法定期限。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应从欠缴之日起开始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可约定拒缴; (2)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时赔偿以下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竞业禁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失业的劳动者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符合下列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能够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
一般7日内。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