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10元。 二、执行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
缴纳上诉费的时间是在递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通知上诉人在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到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用。若是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一年一缴,一般是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缴纳,若前一个月没有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劳动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考虑到劳动者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如果未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也未及时申请仲裁,则会
劳动争议诉讼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争议时效的计算方法是:提出申诉、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