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要有五年以上的本地籍;2、申请家庭要是低收入家庭;3、申请家庭没有产权住房;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低于五十平方米;5、未婚单身家庭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6、离异单身家庭离婚时间需超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公共租赁住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开放的,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居住证; 2、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
符合《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令5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规定准入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做到应保尽保。 一、基本条件 1、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且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 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
(一)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
个人想要申请公租房的,应当在当地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此外收入和其他财产应当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是外来误工人员的,还需要满足在本地稳定就业缴纳社保达到一定的年限。
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
办理公租房的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三点: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