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生效时间: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比如申请人是7月1日收到,在7月15日前可以起诉到法院,7月16日就生效了。被申请人是7月5日收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适用以下劳动争议: 1、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记录等。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遗嘱、票据等。与其他证据类型相比,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
劳动仲裁范围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下列事实发生的劳动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等手段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仲裁的适用的范围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