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工伤伤残鉴定在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1、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2、工伤
工伤伤残的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提出鉴定申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结果应当尽快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
鉴定工伤需要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根据法律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的机构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
应在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委托的医疗评估机构进行工作相关伤害和残疾拨款。在医疗结束后,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导致的残疾工人应提出以下信息: 1、与工作相关的伤害证明(或单位颁发的与工作有关的伤害证书)、原始身份证、与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劳动能力评估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
工伤伤残鉴定首先需要向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收到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关专家组出具鉴定意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