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确定: 1、在通常情况下,应均等分割;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3、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和其他一些规定。
遗产份额的分割方法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多分的情形有: (1)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
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确定方式是:一般是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和其他一些规定。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划分遗产继承份额的方法是:一般情况下是将遗产分为同等份额然后平均分配,但是在分配时对于有生活特别困难的或者主要扶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能扶养而不扶养被继承人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同的情形有: 1、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等额划分的。但对于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等情形下,可以多分。并且对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比例的确定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方面,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另一方面,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同一顺序继承人能同时继承遗产的。且还可以均等分割遗产。但有继承人协商不均等分割的,按照协议处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