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租房时房屋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偿。根据2011年1月之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可以直接要求拆迁人给予补偿。但2011年1月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
租赁期间的门面遇到拆迁,承租人有权获得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能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由出租人提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但出租人需要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
通常情况下,如果相关部门是依法对租赁民房做企业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那承租人要配合拆迁的。但是拆迁人也要保障承租人利益,对承租人因拆迁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租房办企业的拆迁补偿有: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租赁合同未到期,一方解除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计算分两种情况: 1、合同中有违约赔偿约定,需按照约定赔偿; 2、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约定,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租赁房子装修拆迁没有补偿。征收房屋的,一般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承租人没有直接获得补偿款的权利,当事人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补偿款项。
工厂租赁被拆迁是有补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对被拆迁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费用,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等; 2、企业物资运输和搬迁费用的补偿; 3、因被拆迁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可适当补偿其预期的经营费用; 4、如果设备重置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租赁合同未到期解除的赔偿是: 1、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进行赔偿; 2、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没有租赁合同提前到期,如果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时,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
合同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约的,但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