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民事诉讼中法院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
出庭代理人不一定是律师。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者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没有代理人回避的法律规定,只有审判员回避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官回避的情形有: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
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3.代理词; 4.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等。
有以下情况需要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其次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也需要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
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是否找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没有强制性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不找律师: 1、情感争议型: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 2、过高期望型: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
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的,除了应该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出庭函、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由法庭将律师执业证原件交还代理律师。
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让法官回避:法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