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产分配如下: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遗产应当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分配;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分配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
没有遗嘱遗产的分割,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
没有遗嘱的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
对于无遗嘱遗产,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依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遗产的分配有遗嘱依遗嘱,没有遗嘱的则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亲人去世,留有遗产,如没有留下遗嘱,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一般是均等分割,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
无遗嘱分配遗产,则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
两份遗嘱均合法遗产的分割是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能随意修改的,在公证遗嘱之后新立的遗嘱,如果未经公证,将不能对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对其内容进行更改。立遗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