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 4.交通费和食宿费。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为工伤,有以下待遇: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 3、住院期间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 4、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5、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6、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如下: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
因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在退休后是可以享有一定的补助金额的,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来发放。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工伤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
十级工伤伤残的待遇有: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
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评定结束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对企业克扣工伤待遇,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 2、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试用期期间的职工没有探亲假待遇。由于试用期期间最长是六个月,而享有探亲假待遇的条件之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所以试用期的员工不能休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