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查封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中查封扣押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有具有行政强制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不会强制扣车。车虽然被法院查封了,但是这并不影响这些车的使用,只是车主不能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而正常的上路、年审、临时号牌、补领牌证等是不受影响的。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而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查封车会被强制扣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法院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对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查封、扣押。但是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被查封、扣押;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被查封、扣押。
行政查封扣押期限的规定: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不得超过三十日,且延长的决定要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