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转继承跟代位继承基于的区别是: 1、代位继承主要是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转继承主体没有限制,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分割,即先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则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有法定继承人与非法定继承人之分。法定继承人是依照相关法律对于继承人顺序的规定继承遗产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非法定继承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如受遗赠人。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在分配遗产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死亡时间难以确定时,原则上,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其次,都有其他继承人的,辈分不同的,推定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产继承案件中遗嘱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只要满足以下要件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具有以下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4、继承人的范围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
继承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继承权的公证方式: 1、申请人应提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3、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自受理公证申请
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或有需要照顾的特殊继承人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