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基本特征: (1)共同故意性。共同犯罪心理的前提和基础。 (2)目的统一性。维系共同犯罪的内在动力。 (3)心理趋同性。即共同故意产生过程中的动机形成,通过调整、取舍、统一共同犯罪人的不同动机,形成共同目的,推动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 (4)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即刑法典;特别刑法是指适用于特定的人、特定的时间、特定地域或特定犯罪的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冲突的处理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的特别法优于旧的特别法;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效力不同的特别刑法条文
抢劫罪具有以下特点: 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 2、客观上表现为当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劫取财产,或者强迫财产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交出财产;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的,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
抢夺枪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抢
抢劫特定财物仍属于抢劫罪,特定财物包括假币、毒品等。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入户抢劫、多次抢劫等抢劫加重犯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
抢土地不属于抢劫罪,农民之间抢土地的行为一般认定为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和解、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而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的特征: (一)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劫特定财物这里的特定财物是指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等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这些: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的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
抢劫罪犯罪中止的特点: 1、时间性。也就是说,犯罪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这个犯罪过程的上限从行为人的犯罪准备开始,下限到行为人完成犯罪达到既遂前。这样就排除了不应罚的犯罪意图形成期和完成犯罪的既遂形式,剩下的只是抢劫的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