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第二次结婚要带离婚证。对于二婚的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包括:夫妻双方亲自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去民政局办婚姻登记提前预约不是必须的,可以选择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也可以在工作日内去现场办理。如果觉得时间紧张,保险起见可以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只要带齐所有相关证件,直接去各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就可以直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强制要求说一
不用。如果在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属于事实婚姻的话,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没有结婚手续。在我国,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两人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民政局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
第二次领结婚证需要离婚证。对于二婚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第二次领结婚证一般需要离婚证,证明其现在出于未婚状态,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就确定婚姻关系。
办理结婚证是去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男女登记结婚时,依法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男女双方在外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地的民政局可以依法不予受理。
办离婚证的,不一定要去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再婚想要离婚办手续的办法有: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离婚协议,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应当主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夫妻感情破裂,且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到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民政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4、民政局发放新的结婚证。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