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被判缓刑的可以适用减刑。根据规定,减刑的适用主体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具体条件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
被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前提下,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判刑以后是可以减刑的。具体减刑标准,要根据受刑人在刑罚期间的表现来衡量。如果受刑人在刑罚期间,认真悔过、接受改造教育,或者有立功表现,那么就可以根据表现程度来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刑。一些重大立功表现,比如提供重要线索、帮助警方刑抓获嫌疑人,以及
被判缓刑的人不能够减刑,因为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前提下,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缓刑的缓期执行期满后可以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被判死缓的,缓期执行期满后可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减刑要求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有第七十八要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从缓刑本身来看,其是指
判处死缓满足法定条件的罪犯可以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