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可以。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目前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的处理方法中,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局不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的调解途径。
1、全面赔偿的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不能以赔代罚,多赔少罚,也不能因为被告人客观上不能多赔就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基本事实认定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没住院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不仅仅包括住院费,还包括医药费和检查费。
根据提出索赔的数额计算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225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赔偿调解是公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