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处罚中的行政相对人的确定方式为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诉或者检举,由有关机关给出答复或自行改正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以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不属于犯罪,只是违反了相关的行政管理法律或条例的一种处罚,所以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只是说起来不太好听,而被刑事拘留过的人也要看有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审判有罪就是罪犯,即使释放了也有案底
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