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不服征地补偿标准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可以在知道征地拆迁行为之日超60日内向受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对征地补偿不服的行政复议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的时效期间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不服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也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行政处罚的,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其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后再继续计算该申请期限。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在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判。
若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期限是在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服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征地补偿协议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