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开始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可以根据以下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成立时间: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我国实际生活办理保险的程序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口头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项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签字。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再向投保人签发盖有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如下: 1、承诺生效,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2、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签字确认书。 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保证合同的成立时间。而保证合同的成立,需要根据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作出不同的区分:对于在主债权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的情形,主债权合同生效的,保证合同就生效;对于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单独订立的合同,保
在订立无偿保管合的时候,需要注意:在保管的这段时间内,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因为是免费保管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严重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以,要不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