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造成事故,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或者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用人单位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罪,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罪的判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刑法释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高空、井下作业,或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