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权利是要求承运人按约定运输货物;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等。托运人义务是如实申报货运情况;办理手续;支付运费等。 2、收货人权利是领取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时,请求承运人赔偿。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
承租人的权利: 1、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 2、优先承租权; 3、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承租人的权利有: 1、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的权利如下: 1、按租赁合同占有、使用房屋; 2、优先承租权; 3、优先购买权;等等。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按期足额支付租金; 2、未经出租人同意,房屋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 3、合同到期时,如约返还房屋;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
客运合同承运人权利:按国家物价局规定收取旅客客票价款及行李托运费;按规定要求无票乘车、超程乘车人补缴票价款及超过规定的行李托运费;拒绝乘客要求改变规定线路及超速驾驶的要求。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因此,次承租人可代付租金、违约金。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收取租金、定期检查出租屋、出租屋的所有权、维修义务、出让房屋的义务等;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占有及使用房屋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支付房租的义务、妥善保护出租屋内附物品的义务等。
租房合同以下条款对承租人有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