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指解除权存在的时效,一般是一年。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期限的,可以催告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当事人超过一年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
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那么仲裁时效中止。
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
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除斥期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适用除斥期间。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 1.最长除斥期间: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短期除斥期间:原则上是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
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等同于不变期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
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比如相对人的撤销权与除斥期间的冲突解决。 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所以,房屋买卖合同除斥期间是指履行合同的期间,在这期间没有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排斥期的特点是: 1、排斥期一般为不变期,不因任何原因中止、中断或延长; 2、排斥期间,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被消灭,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排除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实体民事权利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3、法律效力不
解除合同有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